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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书记、局长:龙 骏

市交通局效能建设承诺

  1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,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,调动全社会力量重视、支持和参与交通建设,加大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布局,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运输体系,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公共运输服务,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、人民群众得实惠,科学发展上水平。
  2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。严格执行《关于道路执法“十个严禁”的规定》,切实解决“趋利执法”问题,强化执法监督,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,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“三乱”成果。
  3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。认真贯彻落实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》,进一步优化交通行政审批流程,确保被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不再恢复实施或变相实施,确保被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得到规范的实施。
  4、努力转变机关作风。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,健全完善效能激励约束机制,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,用亲切、细致、务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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